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五大溪流治理 -清溪桑洲镇区下游至三门县界段工程已由宁海县发改局以宁发改投资【 2013】1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宁海县与所属乡镇财政解决,项目业主为宁海县桑洲镇清溪治理工程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市正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清溪桑洲镇区下游至三门县界段
工程概况:工程造价约 3400万元。项目整治清溪干流长度约3公里,主要建筑物等级为四级,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招标内容、范围:新建防洪堤总长度约 6.2公里,配套改建堰坝2座、水闸2座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和保修期监理服务。
工程质量要求:/
安全要求: /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标段划分: /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自 2009年11月至今(以完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指堤防工程(河道、海塘工程,不含疏浚吹填),单个合同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下同】。
(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同时具有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009年11月至今(以完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以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的身份担任过类似工程监理的业绩【指堤防工程(河道、海塘工程,不含疏浚吹填),单个合同价 1000万元及以上】,且无在建工程。
( 3)执行宁资交管办【2010】8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或项目总监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 4)根据《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试行)》甬水建【2012】21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在开标之日前两年至中标公示时期内无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公示时间在两年前,但尚在公告期内的)。
( 5)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 [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在参加本工程投标前应当经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企业信息及其拟派的水利项目部的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信息。
( 6)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宁波市范围内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以宁波市水利网 (http://www.nbwater.gov.cn/)上公示认定为准)。
( 7)其他要求:除总监外,还须配备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水利专业监理员2名及以上。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4各投标人如有资料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2014年11月17日14时30分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海县桑洲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现金形式;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肆仟 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桑洲镇清溪治理工程指挥部 代理人:宁波市正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桑洲镇 地 址:宁海县兴工一路251号
邮 编:316000 邮 编:31560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章利苹
电 话:0574-65393718 电 话:0574-65120712
传 真: / 传 真:0574-6512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