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2014年“两居项目”排水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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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11-19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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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2014年“两居项目”排水配套工程已经米经发字【2014】20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米东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1、古牧地镇上沙河村新建80米(DN500)污水管道,3座检查井(Ф1250);2、卡子湾村463米(DN400)污水管道,18座检查井(Ф1250),恢复路面2160㎡;3、长山子镇吴家梁村新建4256米(DN400)污水管道,检查井125座(Ф1250);4、长山子镇高家湖村新建490米(DN400)污水管道,检查井45座(Ф1250),新建1000m³\d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一座80KV变压器,铺设490米中水回用管道。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区2014年“两居项目”排水配套工程所含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监理为一个标段,施工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高家湖村、吴家梁村、卡子湾村上沙河村、排水管道及再生水回用管线;第二标段:1000m³\d小型污水处理及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水标准为一级A),第三标段:污水处理站电力电气、80KV箱式变压器、电力线路及相关配套。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5290322.59元,二标段:4195371.32元,三标段:420000.9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一、二标段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投标人还应具有相应的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业绩(二项及二项以上)。

(2)监理: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具有市政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11月19日起至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12月9日10时30分前,地点: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米东区 地址:乌市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20—A3

联 系 人:庄祖华 联 系 人:周华

电 话:15109910766 电 话:0991-2355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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