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 2014 年机耕路硬底化建设项目设计(重新招标)
南沙区大岗镇 2014 年度农村机耕路硬底化建设项目设计(下称 “ 本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由建设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招标人 ” )委托 广东高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现将招标事宜予以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 2014 年机耕路硬底化建设项目设计(重新招标)
1.1.2 工程位置: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内 。
1.1.3 设计范围: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内各村机耕路建设,本项目采用公路路线设计规范标准及参照公路四级技术要求,主要建设内容是改造现有路面,设计路宽小于或等于 5 米 ,路面机构为 20 厚 C30 混凝土。工程总长约 69632 米 ,投资金额约4226.83 万元。
本项目设计成果施工图分为三标段:
标段一:南沙区大岗镇南顺一村、南顺二村、东隆村农村机耕路硬底化建设,线路总长约 26165 米 ,投资金额为 1580.02 万元。
标段二:南沙区大岗镇中埠村、龙古村、新围村、上村村、南村农村机耕路硬底化建设,线路总长约 21350 米 ,投资金额为1356.92 万元。
标段三:南沙区大岗镇大岗村、灵山村、高沙村、新沙村、庙贝村、庙青村、农科站机耕路硬底化建设,线路总长约 22117 米 ,投资金额为 1289.89 万元。
1.1.4 专业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
1.1.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南发改项目【 2014 】 331 号 。
1.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1.1.7 建设规模: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内各村机耕路建设,工程总长约 69632 米 ,投资金额限额约 4226.83 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按相关设计规范及任务书要求 。
1.1.9 招标范围: 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 1 )技术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与设计相关的勘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 2 )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含方案深化设计总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和配合报审、施工图预算编制和配合报审等。
( 3 )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变更服务)、现场服务等。
( 4 )报建配合工作:包括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规划、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必要时要与其他区域、其他设计进行联合报审;
( 5 )施工图设计成果必须与现场实际路向、标高等相符。
1.1.10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
[ 注释 ]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其中一个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或公路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 项目负责人 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路桥(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市政路桥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的工程师 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17 日 至 2014 年 11 月 21 日 的上午 10 : 00 ~ 12 : 00 ,下午 13 : 30 ~ 15 : 30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 必须同时 凭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窗口 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 .1 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3.1 .2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3.1 .3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 (见附录 1 、 2 、 3 )一式三份。
1.3.1 .4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 www.gzzb.gd.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 .5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 8 )。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 5 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 1 )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 2 )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 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设计费收费暂定限额为: 146.9897 万元,最终由财政评审确定设计费结算价
设计费上述报价根据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 5% 确定。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 在合同结算设计费根据上述计费办法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合同实施过程中不作调整,最终设计费结算价以财政评审为准。
1.4.2 方案设计 、施工图设计、造价服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0 % 。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单位必须于中标单位出具后 3 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合同格式签订合同;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日历天 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0.3%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30% 。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 选择 satellite (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招标人提供由工程项目所在村基本路向与长度,但不作为设计的依据,具体以中标单位复测为准 。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 交纳 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 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其他前期资料每套 500 元, 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电话: 020-
地址:
1.6.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7 有关本项目确定中标单位后,所有在设计过程中的会商、协调等为设计提供依据的会议、活动皆在招标人所在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内完成。招标人召集中标人就项目设计的修改、完善等会商、会议,中标人必须要按照招标人的会议通知准时出席,要配合好招标人在设计、修改完善等方面的工作,并且要承担因设计或修改不及时而令招标人招标延误、施工延误和验收延误的责任。
1.7 招标人
1.7.1 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1.7.2 邮政编码、地址:
1.7.3 联系人: 麦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 020-84992566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 广东高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路 431 号港信城 B 座 103 号
1.8.3 联系人: 何结华
1.8.4 电话(手机)号码: 13570237125
1.8.6 电子邮箱: 546596282@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1400 、广州市南沙区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 F 栋(曼尼商务中心)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 28667461
1.9.4 传真号码: 020-28667459
1.9.5 网址: 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 管理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1400 、 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 1 号 D 栋 4 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 39910647
1.10.4 传真号码: 020-8498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