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白甫水库勘测设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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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11-11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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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常宁市白甫水库勘测设计公开招标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招 [2014] 号批准,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常宁市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常宁市白甫水库勘测设计公开招标项目

 

2.1.2项目地点:常宁市罗桥镇

2.1.3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2.1.4项目控制价:

①本次投标报价采用费率形式,设计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计价格 [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规定。招标费率上限值为本项目中央资金的 4.3%,包括地勘(由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出具证明为准)、测量、可研、初步设计、实物调查、评审、施工图设计等。

②《水资源论证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等五个专题报告每项 20万元(每少做一个专题报告减中标费用 20万元)。

2.2工作内容:

 

2.2.1完成白甫水库地勘(由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出具证明为准)、测量、可研、初步设计、实物调查、评审、施工图设计。涉及编制完成如下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等各子报告(其中五个专题报告实际需求数量按项目建设要求)及《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报告》、《初步勘察设计报告》及图集、《招标设计》和技施图等报告和图纸。

2.2.2勘测设计完成时间: 2015年 3月 30日前完成可研报告; 2015年 6月 30日前完成所有设计。

2.3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并通过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该业务的人员和设备、仪器;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建立了信用档案;

3.4投标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60个月)须有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合同金额在 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项目的设计经验(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或者以合同书、中标通知书、设计报告原件为依据);

3.5本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水电工程)的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60个月)至少有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在 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项目的设计经验(其中设计经验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或者以合同书、中标通知书、设计报告原件为依据);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11月 10日至 2014年 11月 14日,工作日上午 8: 00时至 12:00时,下午 14:30分至 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可提供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④投标单位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合同金额在 200万元及以上水利水电项目的设计经验(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或者以合同书、中标通知书、设计报告原件为依据)。

⑤拟委任的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水电工程)的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且为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

⑥拟委任的设计总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60个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在 200万元及以上水利水电项目的设计经验(设计经验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或者以合同书、中标通知书、设计报告原件为依据)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证件原件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4.2 招标文件 500元 /份,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年 12月 2日下午 15时整,地点为衡阳市水利工程招标中心(衡阳市水利局十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基本账户转入下列指定帐户(以到帐时间为准),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 0734-8857718。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宁市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0734— 722108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 17号中信大厦 1904室

电 话: 0734-8439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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