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伊吾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已由 伊吾县发展改革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伊发改投资【 2014】 7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 (项目业主 )为 伊吾县塔峰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伊吾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 8103 台东侧
2.3 建筑规模: 近期日处理污水能力 600立方米,远期日处理污水能力 1200立方米。目前建设日处理污水能力 6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 1座,其中:爆气生物滤池 2座、污水池 2座、消毒池 1座,配电间、风机间、办公室等 ;新建污水管网 800米 。
2.4 工程投资额: 600 万元
2.5 计划工期: 30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4.12.1 计划竣工日期: 2014.12.31
2.6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6.1 本次 建筑安装工程 招标的范围如下:
施工图纸内包括的全部内容施工。(详见标底预算编制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埠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进哈备案【有效期内的原件】。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 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原件。
3.2 本招标项目监理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执业);外埠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进哈备案手续【有效期内的原件】。
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 15家(含 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 。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止【节假日正常报名】。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4年 11月 15日 20时(北京时间,下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4 年11月 17 日至 2014 年 11 月 21 日 ,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函及进哈备案证明原件到 哈密市中山北路领先中山大厦 A座 10层 购买招标文件。
6.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哈密政府网、新疆信息网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伊吾县塔峰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伊吾县
邮 编: 839000
联 系 人: 赵云
联系电话: 18999680076
招标代理机构: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哈密市中山北路领先中山大厦 A座 10层
邮编: 839000
联系人: 高存军
电 话: 0902-2258578
传真: 0902-2258578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 哈密市光明路建设大厦三楼
邮 编: 839000
联 系 人: 由长征
联系电话:0902-699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