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常宁市 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衡发改农 [2014]30号文下达了年度投资计划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常宁市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常宁市 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内容:兴建集中供水工程 23处,其中新建 13处,续建 10处。施工共分 5个标段。
2.3建设地点:常宁市各乡镇。
2.4监理范围:常宁市 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约4984.96万元。
本项目监理招标分为 1个标 ,监理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①土建工程监理 ;②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监理 ;③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监理 ;④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工程监理 ;⑤临时工程监理等。
2.5监理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拟派驻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5拟派驻本项目的监理员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资格证书;
3.6根据 湘水办 [2014]54号文规定 ,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监理企业;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拟任项目总监)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拟任项目总监)于2014年 11 月 7 日至 2014年 11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工程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拟任项目总监)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403)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宁市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常宁市培元办事处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 0734-722108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403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734-8802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