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鲁山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委托,就鲁山县城南新区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鲁山县城南新区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采购编号:LZC2014-Ag104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3缸4柱垂直式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2套(每套两块垃圾块不低于8吨)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交货期:根据招标人要求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6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1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有效的生产或经营环卫设备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符合本采购项目需求的制造商或有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
3.3投标单位应提供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时间在有效期);
3.4 2011年11月1日以来有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
3.5企业近三年度(2011、2012、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提供新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8日至2014年11月1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正常上班时间)。
4.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
4.3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网上可供查询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制造厂商授权委托书(代理商需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2011年1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近3年审计报告或新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资料,以上资料原件及2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不出售电子版,不邮寄。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 12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鲁山县生活垃圾处理场
代理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
联系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0375-7038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