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岳阳县筻口镇集中供水第1标段工程已由岳县发改【2014】17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 岳阳县筻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岳阳县筻口镇集中供水第1标段工程;
2.2建设工期: 90 日历日;
2.3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县筻口镇;
2.4招标范围:本项目 分为 1个标,为新建水厂1处、铺设配水管网进户等 ; 招标投资 389 万元(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以证书为依据);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为依据),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5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以证书为依据),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投标人的资质、人员等相关信息按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在水利建设活动中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水办【2013】21号文)的要求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无效。
4.2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能有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及实施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5.2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入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进入湖南省水利厅网页http://www.hnwr.gov.cn/后点击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 http://61.187.56.50/;(3)http://ztb.hnwr.gov.cn/。
5.3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相关费用人民币500元,采用现金交纳。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岳阳县筻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0730-7373990
招标代理: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五里牌路485号长江修防大楼(3楼)
邮政编码:414000
联系人:缪晓
电 话:0730-8296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