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湾大桥工程(原新蕉门大桥)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 穗南发改项目 [2014]137 号批准, 且项目资金已到位 。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 , 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对 明珠湾大桥工程(原新蕉门大桥)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投标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程名称: 明珠湾大桥工程(原新蕉门大桥)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 020-3905308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20-38730932 13512782361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四、工程建安费: 人民币 24.9 亿元
五、资金来源: 政府财政投资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及监理限价:
1 、标段划分: 本次工程招标设一个标段。
2 、招标内容: 该项目东起万环西路,西至虎门联络道,项目全长 9.1 公里,其中明珠湾大桥长为 2.23 公里 。项目规划宽度为 60 米,双向八车道,为城市主干道。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引桥工程、道路工程、立交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交通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 36.6 亿元,工程建安费:人民币 24.9 亿元。
3 、监理范围: 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产移交、质量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4 、监理限价 : 4103.88 万元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1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 2014 年 11 月 11 日 至 2014 年 11 月 17 日 (上午: 10 : 00-11 : 30 ,下午: 14 : 00-15 : 30 )(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址: 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 F 栋曼尼商务中心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注: 1 .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
2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 5 日,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广州公共资源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投标报名费每标段 100 元 / 投标人,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每标段 500 元 / 套,其余资料每标段500 元 / 套,售后不退。
5 .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工具箱”专栏中的“工作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
1 、本工程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 按附件一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 。
2 、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 质。
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 2006 年 4 月 1 日 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并具有桥梁专业高级职称。
5 、投标人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是指 最大单跨跨度为 150 米或以上的桥梁工程 ) 。需同时提供经当地有形市场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单位发出的中标书或业主委托证明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6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A 类 IC 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 A 类 IC 卡)应在有效期内。
7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 、关于联合体投标:
(一)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监理的投标人,其企业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其业绩、信誉、人员(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外)、资金、检测设备等评价指标可合并计算;其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
说明:前期已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接本工程设计、咨询、施工图审查等业务的公司及其互有上下级隶属关系的公司,不允许参与本项目的施工监理投标。
十、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定标原则及中标原则:
( 1 )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5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2 )中标原则
①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最终依法审定中标人。
② 如果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若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项目招标失败。
十二、中标单位需派驻一个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业主单位驻点办公,协助业主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前期管理及中间过程管理(从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选择性条款)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 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 020-39053698
地 址: 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 1 号 E 栋四楼
十四、本公告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zb.gd.cn ) 和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www.gdzbtb.gov.cn ) 和 广东建设报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