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门河中心区城市品位提升工程(市政道路部分)施工监理、沥心沙立交连接线工程施工监理、上横沥岛配套道路一期工程(横沥大道段)施工监理 、金枫中路连接线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根据 穗南发改项目 [2014]227 号、穗南发改项目 [2014]294 号、 穗南发改项目 [2014]344 号文 批准, 且项目资金已到位。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 。 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对蕉门河中心区城市品位提升工程(市政道路部分)施工监理、沥心沙立交连接线工程施工监理、上横沥岛配套道路一期工程(横沥大道段)施工监理、金枫中路连接线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邀请有投标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程名称:
标段一:蕉门河中心区城市品位提升工程(市政道路部分)施工监理、沥心沙立交连接线工程施工监理;
标段二:上横沥岛配套道路一期工程(横沥大道段)施工监理、金枫中路连接线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 高工 联系电话: 020-39053083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 1356014636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13268074496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 广州南沙开发区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及招标控制价:
1 、标段一:蕉门河中心区城市品位提升工程(市政道路部分)建安费暂定为 11689 万元;沥心沙立交连接线工程建安费暂定为 4868 万元。
标段二:上横沥岛配套道路一期工程(横沥大道段)建安费暂定为 15000 万元;金枫中路连接线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建安费暂定为 1294 万元。
2 、标段一招标控制价为 366 万元;标段二招标控制价为 343 万元。
五、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监理范围:
1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分标段一、标段二两个标段。
2 、招标内容:
标段一 :① 蕉门河中心区城市品位提升工程(市政道路部分)项目为滨水大道东、蕉前路和连接两路之间的衔接段的升级改造工程,其中滨水大道东全长为 3.59 公里;蕉前路为全长为 6.65 公里,中间衔接带为 1.25 公里,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工程建安费约为 11689 万元;②沥心沙立交连接线工程位于南沙新区万顷沙镇,主要包括在沥心沙节点东南象限增设一条南沙港快速出口匝道,长 0.6km ,并新建两车道收费广场一座;在西南象限增设一条南沙港快速入口匝道,长约 0.22km ,新建三车道收费广场一座;同时增加跨线桥一座,长约 0.22 km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收费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照明工程、给水工程、收费棚及收费岛等,工程建安费约 4868 万元。
标段二 : ① 上横沥岛配套道路一期工程(横沥大道段)其中横沥大道为城市主干道,长度 5123.68m ,项目建安费约为15000 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管线综合、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等工程;②金枫中路连接线工程西起金枫中路,东至金隆路,全长共 502.572m ,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 10km/h ,红线宽度为 20m ,为双向二车道。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工程建安费暂定为 1294 万元。
3 、监理范围: 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产移交、质量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七、 报名 及发售招标文件 时间、地址:
1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 201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10 : 00-11 : 30 ,下午: 14 : 00-15 : 30 )(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址: 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 F 栋曼尼商务中心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注: 1 .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
2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 5 日,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 广州公共资源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若投标申请人同时参加标段一和标段二的投标报名,需分别单独报名,投标文件需分别单独提交,拟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为同一人,但必须确保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能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成功锁定,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 .投标报名费每标段 100 元 / 投标人,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每标段 500 元 / 套,其余资料每标段500 元 / 套,售后不退。
5 .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工具箱”专栏中的“工作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
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 按附件一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 。
2 、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标段一、标段二)) 。
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 2006 年 4 月 1 日 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标段一、标段二)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 、投标人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
6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A 类 IC 卡)及拟担任本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须是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 A 类 IC 卡)应在有效期内。
7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标段一、标段二)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5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 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 020-39910648
地 址: 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 1 号 E 栋四楼
十三、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zb.gd.cn )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定标原则及中标原则:
( 1 )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其中任意一个标段的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5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 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如其中一个标段重新组织招标,不影响另一标段的正常招标。
( 2 )中标原则
① 评标时标段一、标段二同时进行,但按照标段一、标段二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指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三家的标段,下同)的中标候选人。
② 若投标人在标段一、标段二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标段二的中标资格。
③ 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④ 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