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阳市资阳区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由湘发改投资【2014】84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益阳市资阳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益阳市资阳区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涉及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新桥河镇、迎风桥镇、经开区、沙头镇、茈湖口乡、张家塞乡等7个乡镇;
2.2 建设规模:日供水量11000m3/d;
2.3 计划工期:不超过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新建水处理构筑物、生产用房和管理用房及水厂附属设施,以及铺设输配水和入户管道等(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5 工程总投资:约3400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根据湘水办[2014]54号文《关于印发 <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 的通知》,已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2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安全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近5年内具有两个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拟任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五大员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期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为准),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 投标人资质、工程施工业绩及人员信息必须能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查询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 的通知》(湘水办[2014] 54号)。
4.2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本项目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
4.3 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由其本人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其他在建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
4.4 为保证人员到位,投标申请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兼任技术负责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至11月10 日18:00时止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文件下载专区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85483772肖先生)。
5.3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入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进入湖南省水利厅网页http://www.hnwr.gov.cn/ 后点击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 http://61.187.56.50/ ;(3)http://ztb.hnwr.gov.cn/ 。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招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8、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益阳水务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益阳市资阳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樊 先 生
电 话: 13607377637
招标代理机构: 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贾 小 姐
电 话: 13574729675
2014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