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盘锦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 已由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盘环改发[2013]3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辽河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盘锦辽河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述工程提供必要的劳务、材料、机械和服务。
工程概况如下:
建设地点: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加工及润滑油生产基地 。
资金来源:自筹。
合同估算价为:170万元
招标范围: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
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4年 11 月 30 日,竣工时间:2015年 12 月31 日。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申请人还需具有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
3.3申请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同时满足以上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IC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3.4万元(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8、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0、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辽河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联 系 人:范冬雪 联系电话:0427-667145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邮 编:100115
联 系 人:吴奇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5
传 真:0417-2622088
电 子 信 箱: ykgx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