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托克逊县伊拉湖乡、博斯坦乡农村饮水安全管网延伸工程经水利厅(新水办人饮【2014】41号)、吐鲁番地区发改委(吐地发改投资【2014】24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采购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014年建设完成伊拉湖乡博斯坦乡并网配水管道33.95公里及附属建筑物。项目建设地点:托克逊县博斯坦乡、伊拉湖乡。项目建设工期为4个月。
3.招标范围
一标段:管材设备标段;四标段:本工程施工建设全程监理。
4.资格要求:
(1)所有投标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货物投标人需具备产品检验报告、有生产或制造能力、销售业绩良好的设备材料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代理商应需提供厂家的授权委托书,一标段需具有PVC-M管材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
(3)监理投标人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具有自治区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 2014 年 11 月 9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3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下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 www.xjslt.gov.cn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1 月 28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新疆经济报、新疆水利网和新疆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托克逊县农村供水管理总站
联 系 人:庞辉生
联系电话:13565595370
招标代理:新疆兵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事地址:乌鲁木齐五星南路344号
联 系 人:付伟、徐晓鑫
联系电话:13999806004、18699108970
传 真: 0991-8839207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