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塘渠小流域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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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4-11-04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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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洛塘渠小流域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

施工总承包 (EPC)( 第二次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塘渠小流域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惠城发改资〔 2014 〕 88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确定,招标人为惠州市惠城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 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惠州市惠城区,综合整治工程长度为 10.69 公里,起点为龙湖大道与规划四环交汇处,终点为临江排涝站,主要内容为防洪排涝工程、水质改善工程、景观美化工程、沿河交通工程等。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货与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 其中景观美化工程中的绿化苗木采购参照《惠州市市直单位政府投资项目绿化工程实行苗木采购与种植分离实施办法(试行)》(惠府 [2013]111 号)的规定执行,由招标人负责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投资匡算约 5.8 亿元,本项目采用 EPC 模式建设,计划建设工期 24 个月。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进行全面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 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水利设计单位作为 联合体牵头人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 3 家 ) 

( 1 )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 2 )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 3 )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 4 )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5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6 )项目经理具有水利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7 )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8 )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建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9 )惠州市外施工企业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

( 10 )水利设计及水利施工企业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未被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

4. 报名资料

( 1 )营业执照副本

( 2 )资质证书副本

(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4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格式见本公告附件)

(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 6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身份证

( 7 )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及身份证

( 8 )惠州市外施工企业提供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的证明(网页截图打印件)

( 9 )水利设计及水利施工企业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公示的证明(网页截图打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均用 A4 纸张进行复印装订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则各成员的证件和材料盖各自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投标申请人还须在报名时单独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则所有成员均需加盖公章)),在报名前已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IC 卡手续。

5.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 )时间: 2014 年 11 月 4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0 日 9:30 ~ 11:30 , 13:30 ~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3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到场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须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贰仟元 / 份,售后不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发布。

7.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市惠城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  先生 电话: 0752-7829322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姐 电话: 020-38813096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洛塘渠小流域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 )

成员一名称: (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 )

成员二名称: (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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