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三期)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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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10-30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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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平度市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三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10/30 公告号: 2014-163e
项目名称: 平度市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三期)勘察设计
工程地点: 北山区崮山水厂、东南部区南村水厂、东北山区黄同水厂、北山区涧口水厂、西北引黄区(淄阳水厂)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供水
本项目总投资额: 32600万元 工程造价: 万元
结构形式: 砖混 工程规模: 5座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平度市水利水产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栾正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736220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平度市水利水产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栾正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7362201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苏石磊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5668625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北山区崮山水厂整合联网工程、东南部区南村水厂整合联网工程、东北山区黄同水厂新建工程、北山区涧口水厂新建工程、西北引黄区应急联网供水工程(淄阳水厂管网延伸)。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农村规模化供水三期工程,主要对北山区崮山水厂整合联网工程、东南部区南村水厂整合联网工程、东北山区黄同水厂新建工程、北山区涧口水厂新建工程、西北引黄区应急联网供水工程(淄阳水厂管网延伸)进行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等工作。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3、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并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无法体现专业的须提供毕业证;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同类工程界定近五年(自2009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一日)完成的单项工程总投资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供水工程的勘察设计。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本工程无需现场或网上报名。

公告时间:2014年10月30日9时至2014年11月5日17时,在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和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

2014年11月6日9 时至2014年11月12日17时请到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自行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等有关文件(过期后取消网上下载)。技术标书封皮同时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中介窗口无记名发放,招标文件制作费为人民币300元/套,投标人在领取技术标书封皮时缴纳。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直接于2014年12月5日09时30分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青岛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开标会现场,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以原件为准,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不予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经年检合格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工程师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无法体现专业的须提供毕业证)。

五 、其他
1、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2、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名单开标时才能获知,若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达不到法定家数,造成的流标、废标,由此产生的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开标当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于开标之前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标书不予接受。

4、本项目严禁挂靠、围标串标等不正当方式投标,出现以上以欺诈方式取得中标机会的情况,招标人一经发现将无条件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全额赔偿。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投标企业应于开标前定期关注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招标公告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关注有关开标时间等补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引起的未能按时参加开标会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等问题,招标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公告时间:2014年10月30日9时0分 - 2014年11月5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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