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兴宁市坭陂镇、新圩镇、水口镇、合水镇项目区 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兴宁市坭陂镇、新圩镇、水口镇、合水镇项目区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字 [2014]81、 82、 83、 84号文核准招标 ,资金来源于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以上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打捆为一个标段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坭陂镇项目区、新圩镇项目区、水口镇项目区、合水镇项目区对应规划治理的河流分别为笃陂河、官峰河、布头水和官田河。本次招标的勘测设计费约 230万元。设计周期: 2014年 12月 20日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 (设计深度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不含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 ),实施方案、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工作,以及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每个项目区单独提交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满足以下条件的独立法人或两个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如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 (1)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 (或城市防洪或灌溉排涝 )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3.2投标人 (或联合体牵头人 )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审核手续,通过终审。
3.3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近 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派人于2014年 10 月 28 日上午 9:00~ 11:30,下午 14:30~ 16:30(北京时间 )持报名资料 到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梅州市江南嘉恒路 2号 )报名。
4.2报名资料 (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 );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设计和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联合体须提供,格式可在发布本招标公告的网站下载 ); (5)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4.3投标人可在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或在报名之日起 5天内到兴宁市兴东路水利大厦 3楼购买招标文件 (500元 /套,售后不退 )。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宁市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 理中心
地 址: 兴宁市兴东路水利大厦
联系人: 黄先生
电 话: 0753-3390090
招标代理: 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寿路 116号
联系人: 陈小姐
电 话: 020- 38036572
2014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