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檀溪镇区排污工程Ⅱ标,招标人为浦江县檀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简况:本次招标为浦江县檀溪镇区排污工程Ⅱ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方开挖,PVC污水管的埋设,HDPE污水管的埋设 ( 不含 HDPE管管材和配套橡胶圈, HDPE管管材、配套橡胶圈、钢纤维混凝土检查井盖和塑料排水检查井由浦江县排水有限公司提供 ) , 检查井砌筑,路面拆除及浇筑、沟槽统砂回填、土方回填等工程。
2.2建设地点:浦江县檀溪镇
2.3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并在浦江县农村三级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名录范围内。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 )个标段。
3.4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4 .报名、购领招标文件
4.1时间、地点:
1)、 2014 年 10 月 28 日 9 时至 2014 年 10 月 28 日 11 时止,逾期不再出售。
2)、报名地点: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浦江县班班大道 99号)。4.2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参加报名时,尚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4.3购领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4.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4万元,采用现金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8日15时00分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岩头镇公共资源分中心(浦江县檀溪镇)开标大厅。
6.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图文电视台上发布。以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浦江县檀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浦江县檀溪镇 地址:浦江县班班大道99号
联 系 人:毛先生 联系 人:陈先生
电话:13566957197 电话:0579-88186558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