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茂名市含重金属皮革废物处理项目(二期)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茂名市含重金属皮革废物处理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401A74N2941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含重金属皮革废物处理项目(二期)
三、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茂名市含重金属皮革废物处理项目(二期)。
2. 本项目不分,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非广东省注册的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有注册的服务机构,提供有关注册、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3.污泥处置服务商需取得省级或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核准的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中必须含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HW21含铬废物,核准的经营规模不少于本项目处理量,所具备的资质须保持在本项目合同期内有效),或者取得具备上述资质的单位的同意接收证明文件;
4.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可正常使用的高温焚烧处理设施设备,用于焚烧皮革碎料的焚烧炉焚烧温度需达到850摄氏度以上。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2014年10月22日至2014年11月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3)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在报名时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11月11日8:30~9: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7楼702房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1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7楼702房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评标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0835-1401A74N2941.rar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0668-2281291、2281391 电话:0668-2836993
传真:0668-2990590 传真:
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 联系地址: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