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农村饮水安全田墩镇管网延伸集中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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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10-23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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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饶县农村饮水安全田墩镇管网延伸集中供水工程,已由饶县发改农综字【 2014】 6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上饶县田墩镇;

2.2招标范围:管网延伸(最终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 90日历天,预计 2014年 11月 27日开工, 2015年 2月 24日完工;

2.4本次招标金额:约 266万元;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管材采购及施工安装的投标人资格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和具有 PE管生产的企业。

3.1.1施工安装能力具体要求 :

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符合江西省水工程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或上饶市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PE管生产能力具体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 1亿元及以上。

( 3)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 4)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 5) 2009年 -2013年连续 5年入选《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企业; PE管材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 6)为保证工程质量,管材、管件须同一厂家,且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管材材料及配件材料样品,具体如下:管件:异径三通 315× 225、 180× 140、 125× 110样品各一件。 90度弯头 DN180样品一件 ,管件上须有厂家一次性注塑成型的永久性标志。

3.1.3本次管材采购及施工安装标允许施工安装企业与 PE管生产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安装企业,且施工安装企业必须满足本条 3.1.1款要求, PE管生产企业必须满本条 3.1.2款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项目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 B值计算,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管材采购及施工安装标申请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单位。

5.2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14年 10月 23日起至 2014年 11月 16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 400元 /标段,交易系统使用费 200元 /标段,须在下载招标文件前缴纳,售后不退。

5.3潜在投标人在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前,必须通过网上银行交纳上述费用,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85033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 11月 17日 15时 00分,地点为 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管材采购及施工安装标申请人(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的牵头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有关事项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赣水建管字 [2013]239号)文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在公告发布后,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原件在开标现场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评标中给予该投标人相应扣分处理(详见评标办法内容)。本项目的管材采购及施工安装标如果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到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查询。

7.3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若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开标现场提供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原件以备核查(投标文件中应附复印件),否则视其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 [2012]341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

7.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5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6按饶县府办发( 2013) 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饶县田墩镇鸿田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话: 1317750677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名居 D栋 2801

联系 人:张女士

电话: 0791-8380010818607037711

网址: (www.zhjl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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