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长街镇污水泵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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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10-22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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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宁海县长街镇污水泵站工程
1.2工程概况 : 宁海县长街镇。建设规模:处理能力为1500T/d的污水泵站,主要包括:泵站沉井、消能井、污水处理设备及室外管道等。招标控制价: 831402 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 80 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 招标内容:市政构筑物、设备安装工程等项目。
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10月22日09:00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4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相关专业的《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 )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3.1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宁资交管办[2010]8号)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人中标资格。
3.2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9日09:00 时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长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2014年10月22日09:0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 元(采用现金方式,开标时提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长街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宁海县长街镇长岳中路49号
联系人:阮主任
联系电话: 0574-59956540
招标代理人: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宁北路145号6楼
联系人:祝永峰
联系电话/传真:0574-82538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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