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葛市平禹煤矿影响区饮水工程已由许市水[2014]1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许昌市配套资金、平禹煤矿资金及群众自筹,招标人为长葛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工程招标范围
2.1工程主要内容:本项目涉及长葛市石固镇、后河镇、坡胡镇3个乡镇23个行政村,计划解决3.564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源工程、供水设备、输配水管网等。工程总投资1510万元。
2.2标段划分: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共划分5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打井工程;
第二标段:水厂管理房工程建设;
第三标段:供水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四标段:供水管网采购及安装;
第五标段: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
注: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报二个标段,但只能按标段先后顺序中一个标段。
2.3工期要求:第一至四标段:60日历天/标段;第五标段:1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2)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部门颁发的凿井壹级资质;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4)2011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第二标段: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2)企业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2011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第三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2)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300万元)的供水设备生产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所投产品通过省级以上相关质量检测部门的检测;
(4)2011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产品供货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6)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第四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2)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管材生产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所投产品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PE、PVC);
(4)所投产品通过省级以上相关质量检测部门的检测;
(5)2011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产品供货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7)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第五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2)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2011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5)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6)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1日至2014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4.2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上报名(www.xczbtb.com),详情请查询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首页左上角“网上报名须知”。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28日至2014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购买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5.2招标文件及资料每标段每套售价15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第1、3、4、5标段委托人须为水利厅备案人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1年以来类似业绩(合同)、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除此之外,各标段尚需提供如下材料:
第1标段:资质证书(副本)、拟任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技术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河南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备案网页版。
第2标段: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第3标段:省级及以上产品检测报告、河南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备案网页版。
第4标段: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PE、PVC)、省级及以上产品检测报告、河南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备案网页版。
第5标段: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其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他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河南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备案网页版。
注:以上资料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或资料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地点为许昌市招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葛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4-251622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96697
市水行政监督部门:许昌市水利局
电话:0374-6061937
县水行政监督部门:长葛市水利局
电话:0374-2516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