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岳污水处理(二期)及配套管网扩建工程—西城区(金月湖段)管网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发改环资【 2011】 157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市南岳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岳污水处理(二期)及配套管网扩建工程—西城区(金月湖段)管网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衡阳市南岳区
2.3建设规模:西城区(金月湖段)管网建设项目全长
2.4工期要求: 60天(日历日)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建设部 80号令
2.7招标范围:市政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计划投资:南岳污水处理(二期)及配套管网扩建工程—西城区(金月湖段)管网建设项目计划投资约 3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近 6个月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建造师要求: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并取得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在建工程。
3.4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各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近 24个月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其办法按照湘建建 [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所有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 [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整 (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 10月 24日下午 5: 00时。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帐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申请人从
7.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套,图纸售价 500元 /套,均售后不退。
7.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8、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南岳区住建局。电话: 0734-5662968。
11、联系方式
业 主:衡阳市南岳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南岳区
联 系 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 13973439037
招标代理: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船山路 20号建设大厦 704室(衡阳项目部)
联 系 人:颜女士
电 话: 0734-3121200(衡阳项目部) 13575115872
传 真: 0734-312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