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阳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土建工程项目已由湘水工管【2013】88号、郴水许【2014】70号、郴水许【2014】71号批准建设,并由桂政招核[2014]51、53、55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桂阳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桂阳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土建工程
2.2建设地点:桂阳县有关项目乡镇
2.3建设规模:太和镇集中供水工程约243万元;方元镇集中供水工程约213万元;四里镇芙塘、长冲联村供水工程约80万元;; (以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3个标段,分别是:一标段:太和镇集中供水工程;二标段:方元镇集中供水工程;三标段:四里镇芙塘、长冲联村供水工程;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为准。
注:以上工程建设规模为估算工程投资,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郴州市2014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单位,且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投标人信用、业绩、人员等信息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拟任项目建造师必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壹级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5、拟担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体水利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应持有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企业最近办理的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和投标人所在地劳动部门签章备案的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本项目的拟任该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
4.2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否则做无效处理。
5.购买招标文件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4年10月20日~2014年10月24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文件下载专区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85483335)。
5.3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入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进入湖南省水利厅网页http://www.hnwr.gov.cn/后点击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http://61.187.56.50/;(3)http://ztb.hnwr.gov.cn/。
5.4招标文件一、二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三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不交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约为招标估算价的2%(具体数额详见招标文件),必须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从投标人企业总部的基本帐户交到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6.2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10%交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评标办法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郴州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阳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桂阳县龙潭街道芙蓉西路14号
联系人:肖红兵
电 话:15973560692
招标代理: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3单元2408室
联系人:徐静
电 话:0735-215730718673509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