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潭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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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10-1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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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派潭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派潭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已由 增发改投 [2013]562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 增城市派潭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实施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铺设 DN1500 钢筋混凝土管 2348 米 ,新建检查井 50 座,沉泥井 28 座(具体以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对派潭镇区污水管网实施建设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大写:叁佰陆拾叁万贰仟伍佰捌拾陆元伍角肆分(¥ :3632586.54 元)。其中( 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为: 130752.87 元。( 2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工程费用为: 149317.85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报价与其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例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59 号)的规。(注: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3.3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资格审查结果与中标结果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少于 5 家的标段 将重新组织招标。

、报名提交资料的时间和地点

4.1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包括:

( 1 )《投标人提交核查的原件一览表》 ( 格式见附件《投标人提交核查的原件一览表》内容要求顺序提交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有关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需装订成一式一份),并当场提交原件供招标人核查。

( 2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 www.gzzb.gd.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 3 )施工企业必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诚信档案 IC 卡。

4.2 报名时间: 2014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4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09 : 30~ 11 : 30 时,下午 14 : 30~ 16 : 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 500 元,图纸售价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市荔城街增城大道 2 号金河湾 3 栋 108 )

4.4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结束后,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 5 名时,招标人有权:

( 1 )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 2 )依法重新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1 月 06 日 10 时 00 分 ( 注 9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 ,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增城交易部( 增城市荔城街增城大道 2 号金河湾 3 栋 108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 2014 年 11 月 06 日 10:00~ 17 : 00 时(开标完成为止) 公开开标。(注: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以及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在开标日上午 10 : 00 时前到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递交投标文件并办理报到手续后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其为放弃投标,报到截止时间以交易中心提供的计时装置为准)。

5.4 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要求:投标人在本公告要求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内须递交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封面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的封面及每一页均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须包装、密封。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同时上网,报名截止后之日 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少于 20 天。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增城市派潭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增城市派潭镇文政路 22 

联 系 人:温先生

电 话: 020-8282062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远安新街 49 号二楼

联 系 人:方工

电 话: 020-84103163 、 18520222460

传 真: 020-8444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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