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4103020141010SS00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宁县城污水管网建设二期工程已由大宁县发展改革与经济信息化局以大发信审批发[2014]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宁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县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址位于大宁县城,西起小金殿广场,东至小冯村东。
该工程污水管线全长3213.59m,管径800mm。
工期计划为150天。本次施工招标的范围:大宁县城污水管网建设二期工程施工图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需提供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并提供建造师本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4)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2011计价依据核准的费率为准,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企业法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8)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需提供市政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陆佰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施工招标文件。
开评标地点为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临汾城建信息网、临汾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网、临汾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宁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诚迅达招标
管理局代理有限公司
邮编:042300 邮编:041000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15035742688 电话:13753510008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