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2014-279S
1、招标条件
洛阳市伊滨区2014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河南省发改委和河南省水利厅以豫发改投资[2014]87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法人为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根据调查报告,伊滨区部分饮用水水质严重超标,未经处理的地表水中悬浮物、沉淀物较多,未经处理的地下水有害矿物质较多,氟含量超标、苦咸水等是该区农村饮水不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急需治理。该项目解决不安全居民人口23751人,学生4777人,涉及诸葛镇、李村镇、佃庄镇、寇店镇等4个乡镇、17个行政村和18所学校。
2.2招标范围如下:
管材Ⅰ标段:位于寇店镇,主要内容有PE管材、管件及其他设备供货工程;
管材Ⅱ标段:位于诸葛镇、李村镇,主要内容有PE管材、管件及其他设备供货工程;
变压器标:变压器及动力电缆、低压电缆的供货及安装工程。
2.3计划工期:
管材标:根据施工进度供货;
变压器标:根据施工进度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管材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应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省部级卫生部门),具有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合格检测报告及卫生部门的检测报告。2011年8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审定发布。
变压器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经销、安装本招标项目标内容的合法资格。企业并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11年8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供货业绩。
3.2投标人可就本次招标项目中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
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2014年10月9日至2014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投标的企业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3.1项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服务大厅(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市会展中心西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靳先生
电话:0379-69660989
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环城西路2号
邮编:4710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传真:0379-62915700
电子邮件:lyzf0379@163.com
行政监督机构:洛阳市水务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市水务大楼
邮编:4710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33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