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政府招标管理有关规定,经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招标计划(武采计[2014]475号)和招标方式,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义县农村饮用水管理服务站的委托,就其武义县农村饮用水建设工程高效缓释消毒器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下如。
一、招标编号:JHHX2014-SB0785
二、招标内容:高效缓释消毒器采购及安装项目(详细要求见招标需求)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预算价 |
1 |
高效缓释消毒器采购及安装 |
118 套 |
62.54 万元 |
2 |
不锈钢(厚度1.2mm)保护箱 |
118 只 |
|
3 |
CL 缓释消毒药片 |
118 ×8公斤 |
三 、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消毒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具有省级及以上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3. 消毒设备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报告书;
4. 消毒设备必须具有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质量技术检测报告;
5. 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或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证书;
6. 投标单位必须在浙江省有固定的服务网点;
7. 本次采购招标活动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同时不接受个体工商户参加投标;
8.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供以上原件核对,否则不得进入评标。
9. 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四、具有资格的 供应商 派代表凭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于即日起至2014年10月14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 00,节假日除外)下午5时 止 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及 购买标书。 标书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188990787000126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超过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五、投标人应于2014年10月16日上午11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 6200元以电汇转账形式交至指定账户并到帐。 请各投标单位通过公司基本帐户汇款 ,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各投标单位于2014年10月15日下午5时前以书面形式与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武义县农村饮用水管理服务站联系,如须澄清或变更,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单位。
七、投标、开标
(1)投标时间:2014年10月17日13:30-14:00
(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7日14:00
(3)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7日14:00
(4)投标、开标地点:武义县武阳中路2号建行大楼14楼
该项目已于2014年8月15日、2014年9月10日两次公开招标失败,导致本项目采购时间较紧,要求本次招标的等标时间缩短到10个工作日(法定为20日),如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向招标方提出,可以依法延长到规定时间,否则招标方将按规定开标,之后供应商对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晓春 电话: 0579-83223007 传真:83223038
电子邮件QQ:2772376851@qq.com
地 址: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