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朝阳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已由吉林省发改委以吉发改审批字【2009】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吉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其延吉市朝阳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所需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JLCTTC—14YZYHW4 207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延吉市朝阳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设备采购二标段(工艺、电气仪表、自控设备)
2.1.2 资金来源:建设资金为国债和自筹。
2.1.3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其中近期(2012年)工程建设规模5万立方米/天,远期(2020年)设计规模10万立方米/天。建设污水厂配套排水管网26.07公里。
2.1.4 招标范围和内容:延吉市朝阳污水处理工程所需工艺设备、电气仪表、自控设备采购(详见清单)
2.2 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朝阳川镇污水处理厂预留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凡是有法人资格,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商业法运作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和生产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或经营环保设备、水处理设备)证明文件,并类似工程业绩一项及以上。
(3) 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不是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向招标方提供制造厂(商)同意其经营该货物的正式授权文件。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 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投标人于2014年9月22日-——2014年9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过期不售。同时须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生产或经营环保设备、水处理设备2、法人授权委托书3、制造厂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4、类似工程业绩(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于2014年10月16日上午9时30分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不低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已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重新开标
1 、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九、投标、开标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单位或授权代表出席并携带身份证明。
十、发布的媒介: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
招标人:延吉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文笔
电 话:18943332850
招标方: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联系人:王洪波
电 话:0431-88906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