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污水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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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9-17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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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污水处理设施及其排水管道、2#地块东侧红线处挡墙工程(项目编号:SG-2014118)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宣城市公共重点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为宣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2#地块东侧红线处挡墙、污水处理设施及其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详见图纸)。

(1)2#地块东侧红线处挡墙:钢筋砼挡土墙,长度约290米,高度3m-6m不等。

(2)污水处理设施及其排水管道:

污水处理设施最高日处理污水量约250m3,地埋式,无人值守,达标排放(CODcr≤100mg/l),含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土建、设备及安装、调试、主材、辅材等所有设计、施工费用。污水排放标准:CODcr≤100mg/l,一级排放标准,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合格 。设计使用年限二十年,质保期二年。

进、出水管道:进水管长度约10米,接入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管道从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至农田排水沟,长度约60米(含检查井)。

2.2 合同工期为40日历天;

2.3 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污水处理须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2.4 最高控制价为1336767.22元人民币(含预留金10万元);

2.5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下浮15 %作为中标价即为1151252.14元人民币(含预留金10万元不下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项目负责人应常驻现场,不允许中途私自更换、不得兼职且无在建工程;

3.3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14年1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人员,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单位2014年1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医疗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3.4 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3年内(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会员制)

 

4.1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宣城市招投标网(www.xcsztb. com)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在线支付,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缴纳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4.3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1)本项目采用会员制在线下载招标文件;(2)本中心投标企业会员库会员单位可登录宣城市招投标中心门户网(www.xcsztb.com)点击本项目公告下方“会员领取招标文件”按钮,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招标文件领取流程;(3)已经提交入库资料但没有办理资料审核的企业请尽快到宣城市招投标中心信息科(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办理审核手续,并在线领取招标文件;(4)没有注册的企业,请抓紧办理注册、入库资料审核及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手续;(5)会员申报具体事项,请查询宣城市招投标网会员专区;联系电话:0563-2616617。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 贰万元 ;

5.2 投标人应在 2014年10月8日 16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宣城市招投标中心指定账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10 月8 日 16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宣城市招投标中心(昭亭南路与梅园路交叉口西北角,安徽省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对面)。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明标明投”。第一步,编号。开标会现场在相关监督部门监督下对各投标人按投标文件递交的签到顺序进行编号;第二步,在监督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代表公开摇号确定投标人代表;第三步,摇号。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投标人代表摇出一个球号,由招标人代表和监督员对摇出的球号对应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详见前附表须知),若通过则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未通过,则按照以上方式继续摇号和审查,直至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按此方式最终确定1-2名中标候选人。

 

8.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工程进度款每月予以计量,每月按照已完合格工程量发包人审核价的70%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完成工程量发包人审核价的80%,审计机关出具报告后,付至审计报告确定的工程总造价的93%,其余7%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争议后无息返还。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招投标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局网、全省十六城市招投标联合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网、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宣城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局 地址:宣城市住建委科技大厦

邮编:242000

联系人:方工

电话:0563-2060951

招标代理机构:宣城市招投标中心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处

地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

邮编:242000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63-2616616

传真:0563-2616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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