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公告发布日期: | 2014/9/15 | 公告号: | 201410-189g |
项目名称: | 青岛实验高中周边道路建设工程(硕阳路) | ||
工程地点: | 硕阳路(青威路-青岛实验高中东侧)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财政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其他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4639.33万元 | 工程造价: | 4108.19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道路宽40米,长约1830米 |
计划文号: | 青城发改投资【2014】241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青城规市政字【2014】0035号 |
建设单位: | 青岛市城阳区市政建设管理处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纪宏刚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7868967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青岛市城阳区市政建设管理处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纪宏刚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7868967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杨蕊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68957177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 | 房地产产权人: |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图纸范围内的沥青道路、人行道、雨污水系统、交通标线及路灯等内容,其中路灯工程造价352.65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 |||||||||||||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青岛市辖区以外企业须提供入青信用登记证明;注册地不在城阳区行政辖区内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报名要求 本工程实行现场投标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4年9月15日9时至2014年9月19日16时(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大厅二楼,电话:87968121)进行确认(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地在青岛辖区以外的企业需提供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登记证》; 3、 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企业,需已在城阳区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还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6、投标单位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第1、2、3、4、5、6条要求的材料,否则报名将被拒绝,报名截止后再次提交资料无效。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无。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另行通知 | |||||||||||||
八 、其他 | |||||||||||||
1、本项目不可兼报,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报其中一个标段。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3、报名截止后,项目的答疑、澄清、变更等信息必须登录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获取。 4.、温馨提示: 各投标人:自2014年3月10日起,对在城阳区进行工程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实行基本账户核查备案制度;投标人需携带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到华夏银行城阳支行(正阳路196号)会计专柜窗口办理基本账户核查备案手续。为方便各投标人,建议在投标报名资料确认时一并办理。 |
|||||||||||||
公告时间:2014年9月15日9时0分 - 2014年9月19日16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