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
招标编号: 2014HYG08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伊通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运转站工程 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吉发改审批【 2012 】 600 号文件 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 伊通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处理厂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第一标段:
2.2第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2第二标段:
3.4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5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
3.6 拒绝列入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 加投标者,请 于 2014年9月4日 至 2014年9月11日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第一标段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第二标段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上述标段的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六楼 招投标 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每册售价1000元,第二标段招标文件每册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29 日 13 时 00 分,地 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日报》《吉林省公共资源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伊通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处理厂
地 址:吉林省 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 系 人:徐广
电 话: 0434-42377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皓月大路 739 号标记大厦
联 系 人:胡雪娇 电 话: 18684314859
联 系 人:马书洋 电 话: 0431-8679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