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JLJY2014-KC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井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延州发改审批字【2013】182号 《延边州发展改革委关于龙井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_龙井市龙井项目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为 46%+54%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龙井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勘察);
2) 建设规模:规划占地面积51300平方米。新建道路总长度3024米,安装路灯163盏,种植行道树1353棵,敷设给水管网总长度3637米,阀门井44座,雨水管网总长度3350米,雨水检查井99座,污水管网总长度5986米,污水检查井130座,新建给水泵房3座,新建化粪池3座,敷设供热管网2382米,新建换热站4座,中压燃气管网2200米,燃气调压柜2台,敷设电力电缆6932米,环网柜2台、箱变2座,铺设通讯线路4589米,绿化带13961平方米。
3)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
4) 标段划分:1个;
5) 资金已落实情况:已落实;
6) 工程建设地点为:龙井市区;
7) 成果提交周期:2014年10月11日至2014年10月20日,共计10日历天;
8)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申请人委派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高级及以上的职称。
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1年-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
1) 凡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日至2014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产局一楼)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洪波,联系电话:13944702112。
2)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9 月 30 日上午9:30 时整,地点为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产局一楼)。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日报、延边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井市龙井项目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龙井市龙门街新桥西侧邮编: 133400
联系人: 李峰 电话: 0433-3221957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前进路29号 邮编: 133000
联系人:赵光春 王远 电 话:0433-5083915/2818007
传真:0433-2818007 电 子 邮 件: yjsjy8543@163.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