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南宫生活垃圾焚烧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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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9-02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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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北京南宫生活垃圾焚烧厂特许经营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TC14059AE

项目名称:北京南宫生活垃圾焚烧厂特许经营项目

项目位置:大兴区瀛海镇和青云店镇交界处

项目规模:垃圾焚烧厂设计处理能力1000吨/日

项目性质: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期:25年

二、招标内容

经市政府批准,市市政市容委将授予中标人在北京市设立的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为自移交日起25年,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在特许经营期结束时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将项目设施及项目设施的使用权完好无偿移交给市市政市容委或其指定机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运营时间两年以上平均日处理规模1000吨(含)以上采用炉排炉工艺的大陆境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经验(其焚烧工艺中的炉型应为机械炉排炉,且在该项业绩中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1%);具有管理、运行单体500吨/日(含)以上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的经验。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一方经审计的2013年年底财务报表中资产总额不少于捌亿(RMB800,000,000)元,净资产额不少于肆亿(RMB400,000,000)元(如是外币,以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3、投标人在近五(5)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及重大投诉。

(二)投标联合体的要求

1、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3)名。

2、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向招标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签署共同投标协议对此做出声明。

3、共同投标协议应说明联合体的牵头人,牵头人应由拟成立的项目公司的控股股东担任。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来往函件将通过牵头人收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30日至2014年9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时16:00,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418房间)持单位介绍信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标书前务必先与联系人电话联系;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办理,若采取电汇形式,请注明北京南宫生活垃圾焚烧厂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9月26日9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4年9月26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具体会议室见当日一楼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政编码:100081

电  话:010-62108128、62108199、62108205

传  真:010-62108124

联系人:汪振川、史平、郭晨钟

电子信箱:bidding5@126.com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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