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杨路污水收集系统管线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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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8-27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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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江阴市新桥镇人民政府 的新杨路污水收集系统管线工程(网上招投标模式 CA )

项目编号:( G ) JYS201408025001
1 、 江阴市新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名称)的 新杨路污水收集系统管线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已 由 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 新建项目 。
规模及结构类型: 污水 管网 2058 米(最大管径600),新建污水提升井(设计管径DN600,流速0.96m/s,排水量10259吨/天),投资额约58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量( 污水管网、 污水提升井 等)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工程属 财政 资金项目,目前资金已基本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新杨路(澄杨路 - 新华路)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 年 9 月 20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8 日,工期 100 日历天 ;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 、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对上述一个标段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申请。
4 、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 2014 年度江阴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入库单位 市政公用 类别Ⅰ、Ⅱ、Ⅲ 组别。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 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 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 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须核验的限于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④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如有)的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以及授权委托人(如有)和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 ( 包括项目负责人 ) 的 2014 年 5 月至 2014 年 7 月的 “ 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 ” 证明(江阴本地投标单位根据其提供的单位编号在江阴社保网统一核实) ⑤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⑥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小型项目管理师证)和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⑦ 江苏省内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江苏省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及以上)出具的信用证明(包括无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证明) ⑧ 所有投标人应提供《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承诺书》,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配备表(包括项目负责人); 江阴市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查询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两者)
备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如有)的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以及授权委托人(如有)、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 ( 包括项目负责人 ) 的 “ 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 ” 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配备表(包括项目负责人) 均需随身携带原件核查;其它证明材料信息均以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相关信息为准。
5 、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发布,发布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25 日起 。
6 、本工程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为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808 室(江阴市长江路 181 号江阴市土地交易中心 18 楼)。 开标时,请各投标单位携带好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加密锁,用于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7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的方法: 投标申请人通过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进行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的领取和购买。
8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清单等文件,并采用个人账户支付方式支付资料费用 305 元人民币,费用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进行。
9 、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 2014 年 8 月 30 日 16 时 前,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http://www.ggzy.com.cn/jyweb ) 的本工程招标公告下方疑问留言区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解答并形成补充文件后于 2014 年 9 月 1 日在江阴市公 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http://www.ggzy.com.cn/jyweb ) “ 答疑公示 ” 区发布,投标人自行点击下载后获取。
10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
10.1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网上递交,请投标单位确保自己单位的诚信库基本账户信息无误,并从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汇至指定账户。相关操作说明,请查看“www.ggzy.com.cn”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中的《保证金网上支付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致电0510-86002616黄工。
10.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必须于 2014 年 9 月 17 日 9 时前到账,如在规定的时间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考虑到异地、跨行等到账延迟的问题,请投标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早安排好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截止时间前到账。
10.3 、招标人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1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12 、一个标段只能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13 、所有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www.ggzy.com.cn/jyweb )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审核。
14 、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详见招标公告下方的附件。
注:1、江阴市以外投标单位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 ( 包括项目负责人 )社保交费证明,证明至少包含以下信息:单位编号、单位名称、个人编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缴费情况,否则该社保证明不予认可。江阴本地投标单位根据其提供的单位编号在江阴社保网统一核实。经查实如有不符之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项目负责人须按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
3 、开标时提供的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
4 、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模式(CA)进行,网上招投标模式操作步骤详见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文件。投标申请人还须制作生成两份电子投标文件:JSTF(加密投标文件)、NJSTF(非加密投标文件),其中JS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文件,用于网上递交;NJS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文件,用于电子标书光盘刻录,光盘自行购买。各投标单位务必提前完善好诚信库中投标信息和相关投标材料,否则无法完成投标文件,造成废标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招标人:江阴市新桥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 214400
 
办公 地 址:江阴市新桥镇新郁中路128号 联系电话: 0510-86126019
 
传 真: 联 系 人: 唐寿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214400
 
办公地址: 江阴市文化西路 4 号新百业广场七楼 联系电话:0510-86816115-810
 
传 真:0510-81665128 联系 人: 沈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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