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双阳区中心城区配水管网工程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字【 2009 】 416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为国债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招标范围、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2 工程建设地点: 长春市双阳区
2.3 计划开 工日期为 2014 年 10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 年 10 月 30 日,工期 38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市政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单位,企业信誉良好,近 3 年内监理过至少 1 个类似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 、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项目除总监理工程师外,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3 人,包括给排水 1 人、土建 1 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1 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 、 投标申请人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6 、外省监理企业中标后还需到工程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8 月 25 日至 2014 年 8 月 29 日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在吉林省政务大厅 6 楼窗口(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并持上述相关要求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 ( 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 ( 含手续费 ) 后 2 日内寄送。
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和国家注册监理师等人员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 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23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 6 楼窗口(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 3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 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 国家取费标准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 招标编号 : JLCTTC — 14YZYSG4193-1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 东亚经贸新闻。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双阳区自来水公司
地址: 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1375660611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副 54 号
电话: 0431-88906266
联系人: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