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宛发改农经﹝2014﹞3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投资计划已由豫发改投资﹝2014﹞873号文下达。招标人为社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社旗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社旗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解决本县兴隆镇、朱集镇、饶良镇、陌陂乡、李店镇、唐庄乡、郝寨镇等7个乡(镇)的17个行政村的3.3747万农村居民以及20所学校的0.39万名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2、招标内容:土建工程、打井、管材和设备、入户及安装、监理
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采购以及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4、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省市财政配套及群众自筹,总投资1804万元。
5、计划工期:施工工程90日历天,凿井工程40日历天,设备材料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监理服务期15个月(含保修期)
6、质量标准:合格。
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6个标段
第一标段:凿井20眼。
第二标段:土建与设备、材料安装工程(兴隆镇3个单村工程)。
第三标段:土建与设备、材料安装工程(李店镇、郝寨镇3个单村1个学校共计4处工程)。
第四标段:土建与设备、材料安装工程(陌陂乡、唐庄乡共计5个单村工程)。
第五标段:土建与设备、材料安装工程(朱集镇3个单村工程)。
第六标段:土建与设备、材料安装工程(饶良镇3个单村2个学校共计5处工程)。
第七标段:水泵采购。
第八标段:压力罐采购。
第九标段:消毒设备采购。
第十标段:水表、闸阀采购。
第十一标段:PE100管材采购(兴隆镇3个单村工程)。
第十二标段:PE100管材采购(李店镇、郝寨镇3个单村1个学校工程)。
第十三标段:PE100管材采购(陌陂乡、唐庄乡共计5个单村工程)。
第十四标段:PE100管材采购(朱集镇3个单村工程)。
第十五标段:PE100管材采购(饶良镇3个单村2个学校共计5处工程)。
第十六标段:社旗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备注: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标段为管材及设备采购标段,具体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各标段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水井凿井施工企业壹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2011年8月以来有类似工程业绩。
第二、三、四、五、六标段: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为准)。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需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5、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技术负责人)(出具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6、2011年8月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第七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生产企业。
3、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具有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注册证书、质量认证证书等相关行业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4、生产厂家产品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企业注册资金在600万元以上,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
3、生产厂家产品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符合国家标准)。
4、2011年8月以来须有生产、制造、安装同类产品经验且商业信誉良好。
第九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的生产企业。
3、投标人须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4、生产厂家产品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相关计量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
2、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生产企业。
3、生产厂家必须有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
4、生产厂家产品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符合国家标准)。
5、2011年8月以来有生产或供应过以上同类产品的经验。
第十一至十五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注册资金在8000万元以上的生产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生产厂家必须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产品通过相关部门的质量检测,结论为合格(符合【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国家标准(GB/T13663-2000)】),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须有2011年8月以来生产或供应以上同类产品经验。
第十六标段: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经历。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必须有5人及以上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在建项目任职。
5、2011年8月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监理经验(以合同为准)。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第一标至第六标、第十一标至十五标必须已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
(四)所有标段须提交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公告报名期间为准)。
(五)第二至第六标段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相应标段三个标段进行投标,第十一至第十五标段中每个投标人可对相应标段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所有标段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在多个标段中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选择其中投标报价最高的一个标段获得中标资格。
(六)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25日上午8:30至2014年8月29日下午17:30。
(二)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nyggzyjy.cn)“投标单位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如果是初次报名需注册会员账号,潜在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会员注册要求进行会员注册,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否则“会员注册审核”不予通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负责。
(三)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4年9月1日上午8:00至2014年9月5日下午18:00。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在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功能中,通过建行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操作请参阅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网上业务办理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可在系统内打印回执单作为招标文件费用的缴纳凭证。
(四)招标文件售价:七标段至十标段、第十六标段,每标段标书售价1000元,其它标书1500元/标段(含图纸),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阳市范蠡东路新闻中心3号楼4楼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社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社旗县东山货街1号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377-6791831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B1208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371-65996996
行政监督部门:
社旗县水利局
电话:0377-67915318
地址:社旗县东山货街1号
南阳市水利局
地址:南阳市中州路397号
电话:0377-62299202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新闻中心3号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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