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440620140757
里水镇里水、河村、新联片区截污管网工程-沿江路截污管网工程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里水镇里水、河村、新联片区截污管网工程-沿江路截污管网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市政建设指挥部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2、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里水镇里水、河村、新联片区截污管网工程—沿江路截污管网工程 ,沿江路横跨里水、新联片区,呈东西走向,主要截污对象为工业废水和居民生活污水,污水收集范围约0.49平方公里,污水量约1.35万 m3 /d,建设污水管线长约2.04公里。工程造价约人民币 2300万元 。
3、招标内容:本工程主要包括基坑和沟槽的开挖与回填、铺设截污管、建污水检查井、路面破除和修复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4、施工工期:施工总工期为 130个日历天 。由于本工程的施工范围牵涉到繁华的市政道路,为了减少施工期间对群众出入的影响和春节时市容市貌的整洁,本工程须在2015年1月30日之前完成施工,否则中标人延期一天罚款20000元/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为准)。
注:本工程中的里水中学截污工程段约180米,如非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在上述要求的工期内未能实施施工,招标人同意将该施工段延期到2015年6月30日。如在延长期限内,该施工段仍不能实施施工,招标人不再将这段工程延期且工程结束终止。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需考虑上述事宜,如延长期限内涉及所有增加的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 、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或 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 、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备案并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且 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不得出现被系统锁定的状态,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施工合同,并没收履约担保;
5 、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1 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同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证 (或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 ,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担保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 黑名单库 ) 。
(2 )施工员:至少 2 名,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或管理手册等) 。
(3 )安全员:至少1 名, 具有有效的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 。
注:拟投入到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提供其在投标人本单位 或其佛山分公司 购买的2014 年 2 月至 2014 年 7 月的社保证明。 (社保证明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印章)
6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11 年 7 月 1 日起计,以 竣工 验收时间为准)在国内成功 独立 承接并 完成 过1 项或以上 质量验收合格的单项 合同 造价 人民币 1300万元 或 以上 的 截污管网工程 施工业绩【 须提交相关业绩的 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 。
7 、企业状况:
(1)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2)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8 、 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有隶属或投资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资料的投标人;
(3)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弄虚作假,或隐瞒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反映的有关情况的,或者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放弃中标,不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则将会被列入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被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且将会被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及没收其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
(4)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在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存在在本次投标有效期内出借、出卖资格证书或以挂靠方式允许他人以其名义参与投标的,将会被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及没收其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
9 、 如投标人中标,其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原件由招标人保管,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予以退还。该项目负责人须常驻工地,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四、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8月25日~2014年9月1日17 时30分(北京时间)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光盘在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及领取,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间:2014年8月25日~2014年9月1日17 时30分(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5楼
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现金(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范 工 电话:0757- 831053 07 传真:0757- 83105329
六、 投标资料的递交和出席开标会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担保银行汇款凭证;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相关人员证件及社保证明、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备查; 投标人另单独提供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用于退还投标担保金,并提供 购买招标文件时 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据。
2、递交时间: 2014年9月9日 上 午 9 时00 分~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资料电子版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文件或投标文件或投标资料电子版(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
3、递交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即旧毛巾厂)2号楼1楼开标室】。
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资料。
4、开标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即旧毛巾厂)2号楼1楼开标室】。
七、投标担保金到账截止时间与金额1、投标担保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4年9月5日前(北京时间) ,且投标担保应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
2、投标担保金金额: 人民币170万元(其中投标保证金34万元,136万元作为不挂靠、不围标、不串标、不弄虚作假、按时签订合同及安全施工的诚信保证金,违反者将会被没收担保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nhcet.com/)、里水镇政务网(http://lishuiz.nanhai.gov.cn/)、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市政建设指挥部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邮 编: 联 系 人:汤先生 电 话:0757-85633863 传 真: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5楼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范工 电 话:0757-83105307 传 真:0757- 83105329 电子邮件: 37594901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