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沙县青山铺镇污水收集管网二期工程施工项目 已由 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县发改投 [2014]39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沙县青山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沙县青山铺镇污水收集管网二期工程施工项目
2.2 建设地点: 长沙县青山铺镇
2.3 规 模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 75万元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合理价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 2000年 279号令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 长沙县青山铺老集镇广福中学、卫生院以及沿线污水管网敷设、土方开挖及回填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施工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
3.2 长沙县内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长沙县内与县外建筑施工企业的界定以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工程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省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厅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2010]109号文件要求,施工项目部 关键岗位人员 不得有在建项目。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该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 http://www.zbcg.csx.cn/)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电话: 0731-84023024.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县青山铺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沙县青山铺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3787101839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号 ,国兴大厦 10层
星沙办事处地址:星沙经济开发区东二路幸福里小区 C栋 1517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731-84098659, 15116143316
邮 箱: 307585997@qq.com
温馨提示:长沙县住建局建筑系统诚信管理平台已启用,其诚信评价结果今后将纳入我县招投标管理,请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