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十直镇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 丰都县水务局以丰都水务发【2014】1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十直镇水利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市及市级以上投资、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丰都县十直镇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2 工程地址: 丰都县十直镇
2.3 招标范围: 龙头村、高家坝村、七里村等10个村共5791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建集中供水工程5处,水厂规模为10m³/d-60m³/d、水厂扩网4处、输水工程1处。(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200万元。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十直镇水利工程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丰都县十直镇政府 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2号楼27楼
联系人:
电话:13996831136 电话:13983386060
传真: 传真:023-61213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