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通州区兴仁镇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PE 材料采购项目 ,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拨款和自筹 ,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建设所需的 PE 管材及配件等材料采购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供应单位。
二、 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
三、工程概况: 通州区兴仁镇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PE 材料采购,采购投资额约 750.7224 万元;具体数量详招标文件及清单。
1 、 招标范围 : PE 管材及配件。
2 、 工程建设地点: 通州区兴仁镇
3 、 质 量: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通过;
4 、 计划供货日期为 :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可为原厂家的经销商或代理商;
3 、投标申请人业绩、信誉: 2011 来 8 月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有过类似合同额的供销业绩、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卫生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GB/T17219-1998 )。
6 、投标申请人必须为 2013 年《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第一期)(第二期)入选的企业。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在南通地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投标人应在南通地区正常经营活动、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等过程中无重大违规等不良记录。
六、报名
请申请人于
报名时需携带:
1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书;
2 、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企业在南通地区无行贿犯罪档案书面证明材料;
3 、近三年( 2011 来 8 月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供水行业类似本项目合同额的材料供应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4 、相应生产标准、产品资料;
5 、投标人必须提供 2013 年的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质量认证证书、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卫生许可证、质量标准、技术参数等资料。
以上内容请提交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七、资格预审
1 、资格预审在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监督下进行。
2 、所以投标报名的单位将按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进行资格预审,将按照有关规定择优选择投标单位。
3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区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网上予以公告 3 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八、本公告发布时间 为: 2014 年 8 月 8 日至 2014 年 8 月 14 日上午 11 : 00 时止。
招 标 人: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通州区兴仁镇 地 址: 海门市海门镇城北新村 213 幢 204 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5851269322 联 系 电 话: 13063568168 0513-8652078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