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阳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已由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阳招标核准[2014]02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阳县环境保护局,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阳县巴阳镇永利村、渠马镇促进村、洞鹿乡双河村、大阳乡庆霞村、石门乡兴柳村、后叶镇吉庆村、上坝乡石梁社区、清水乡钢厂村、耀灵乡协力村、蔈草镇生田村。
2.2 项目规模:
第一标段:位于 巴阳镇永利村、渠马镇促进村 。本次施工招标总投资最高限价为1477540.46元。
第二标段:位于 洞鹿乡双河村、大阳乡庆霞村、石门乡兴柳村 。本次施工招标总投资最高限价为2435453.45元。
第三标段:位于 后叶镇吉庆村、上坝乡石梁社区 。本次施工招标总投资最高限价为2774240.01元。
第四标段:位于 清水乡钢厂村、耀灵乡协力村、蔈草镇生田村 。本次施工招标总投资最高限价5644986.27元。
2.3 计划工期:4个标段分别为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具体详见云阳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范围。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4 个标段:
2.6 分包情况:不允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具有类似 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4个合同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7 月 29日至 2014 年 8 月 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yggzyjy.com)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押金 /元 ,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4 年 8 月19日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阳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云阳县望江大道1026号 在云地址:云阳县杏家湾政协综合楼12-8#
邮编: 404500 邮编: 404500
联系人: 黄勇 联系人: 牟洋
电话: 023-55181369 电话: 15023481777
传真: 传真: 023-5516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