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来龙垃圾场垃圾清运工程已由 璧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璧山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璧山县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 璧山市政园林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璧山县璧城街道城丁路(省道208)与东林寺村道支路交叉路口东南侧。
2.2 工程规模:垃圾量约 20.5万吨,运输距离约24.8公里。
2.3 工程总投资:约 1100 万元。
2.4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2.5 招标范围:将璧山县来龙垃圾场垃圾全部清运(包括挖、装、运、卸等)至璧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过程中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4年 8月19日12时0分开始受理,2014年8月19日12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7. 答疑时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 www.cqzb.gov.cn )、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 )、(房屋和市政项目增加“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璧山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 璧山县城新生路36号 地址: 重庆南岸弹子石国际社区商务楼A座609
邮编: 402760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023-41412711 电话:023-62513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