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盛湾镇人民政府淅川县盛湾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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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7-28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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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淅川县盛湾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淅川县盛湾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县配套,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淅川县盛湾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2.2. 招标编号: HNDYZB-2014164-02

2.3. 建设地点:淅川县盛湾镇东北部 2.0 公里处、盛(湾)至仓(房)公路东侧 600 米处的山谷内;

2.4. 工期: 5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进水规模 30m 3/d ,出水率不小于 70% ,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所需全部设备的采购与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设备有关的商务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2.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持有合格有效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能力、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产品授权书;

3.1.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时间要求: 200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出水水质达标检测证明文件(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负责人及电话,以备查验);

3.1.5.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近三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无亏损,具有有效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书;

3.1.6.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企业及法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出时间)

3.1.7. 投标产品应为全新的,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节能及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的产品,投标单位应出具承诺函,保证垃圾渗滤液处理出水水质能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 - 2008 )版表 3 的标准要求且渗滤液处理工艺中核心设备如 MBR 膜、 NF 和 RO 膜满足不少于 3 年的使用寿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投标报名时间: 2014 年 7 月 24 日至 2014 年 7 月 30 日,每天上午 8: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 投标报名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淅川县城区灌河路 88 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

4.3. 投标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携带本公告第 3 项所要求文件原件供查验、留两套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加盖企业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4.4. 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5. 不符合投标人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时同时领取。

5.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投标报名地点。

5.3.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 / 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 年 08 月 1 3日上午 1 0时00 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淅川县城区灌河路 88 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淅川县盛湾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人:翟先生

电话: 13525151516

电话: 13523419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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