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禾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项目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郴发改招 [2014]13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地方政府配套。招标人为嘉禾县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嘉禾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嘉禾县黄甲村
2.3 规模:近期规模为1.0万 m3/d;远期规模为3.0万 m3/d;采用微动力生物膜法( DSTE)工艺。(本次招标为 1.0万 m3/d)
2.4 工期要求:18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6 保修要求:房建工程按建设部80号令,市政工程按国务院279号令,主要设备保修1年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负责对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设备供货能力 ;;湖南省外建筑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如下:
设计资质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主要设备供应商要求:主要设备制造商如委托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主要设备的授权;主要设备制造商出具代理商授权书后,设备制造商不再以单独自己名义(或授权另外的代理商)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设计业绩:投标人五年内必须具有二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应当明确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当具有给排水或市政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并必须主持完成设计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
3.4投标人设备供货业绩:近五年内必须具有二个生活垃圾或污水处理工程设备供货业绩。
3.5 现场踏勘: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由投标人的本项目总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设计负责人一致)进行踏勘(但须先到招标人处报到,领取踏勘登记表)。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人报名,但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单位(含二家)。
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由联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联合体代表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4) 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做无效标处理。
7)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4年8月5日17时00分。投标人需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嘉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报名方式
5.1 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7月16日~2014年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如是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公司法人代表携联合体协议书)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①公告期内出具的有效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②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③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职称证、主要工艺设备供应商的授权书;④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不少于6个月,省外企业提供能在相关网站上查询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⑤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上资料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1套留存招标代理机构,1套留存县招标办)到嘉禾县建设局招标办签署《不转包、挂靠承诺书》并领取《嘉禾县建设工程竞标备案登记表》:再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在项目业主处报名并领取踏勘登记表进行现场踏勘,再到县招标办备案。
5.3 湖南省以外入湘的建筑企业报名时请先按湘建建[2010]36号文件办理省外建筑企业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再按上述要求持所有证件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报名。
5.4 、所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投标报名和开标都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到现场。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所有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应凭加盖嘉禾县建设局招标办备案红章的报名表复印件和凭加盖招标人公章的踏勘登记表与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财富9楼906室)购买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资料费600元,售后不退。
6.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6.1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嘉禾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5-6648316。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禾县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嘉禾县珠泉镇鳌峰路1号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财富906室
联系人:蒋卫湘 联系人:邓强刘励
联系方式:0735-6631796 电话:0731-82255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