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一期工程第五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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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7-09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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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株洲市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一期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环资 [2011]1260号文批准建设,并经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招 [2012]123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大唐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市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一期工程第五标段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白石港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地址在株洲市云龙示范区,其中污水处理厂位于红旗路以西、白石港北侧的云龙示范区学林办事处锅底塘组。株洲市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一期工程第五标段,主要内容为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一期工程厂区外管网工程,范围包括龙母河(管网D线D1-D36及D38-D50)的管网建设,管网长约2.89千米,最大管径1米,建安造价约660万元(招标控制价以株洲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

2.4 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年第 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 D1-D36及 D38-D50段污水管道工程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为“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名录”中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名录表内企业,并取得资格证书。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且无在建项目。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证)。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①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要求无在建工程;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4、投标单位入围方式

 

依据株政投预 [2011]02号、株政投预 [2012]03号文的相关规定,当满足资格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在 9家以上时,依据投标人在“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名录”中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名录表内的组别高低或同一组别内的排序,按照由高至低的原则,确定 5家合格的投标人入围,其他 4家入围投标人在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当满足资格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在 9家以下(含 9家)时,则全部入围。

5、评标办法

 

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 [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Ⅱ)”。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壹拾 万元整,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条。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网址: www.zzztb.net),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7月 7日 上午 8:30至 2014年 7月 11日 下午 5:30(北京时间),登录到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网站( www.zzztb.net) ,会员单位在《招标公告》栏选择相应项目直接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非会员单位到株洲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六楼 604室办理备案手续,取得用户名及密码后下载。上述相关文件下载操作技术支持为:株洲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731-28681370,联系人:肖先生。

7.2 招标文件工本费 400元,技术标每套售价 200元(在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 7楼领取),均售后不退,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7.3 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网站( www.zzztb.net)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4年 7月 29日 上午 9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六楼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湖南省内投标人可派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即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招标投标信息网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按照湘建建 [2013]282号文件要求进行,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 0731-28681381。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宋 域 0731-22603282

招标代理人:湖南大唐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谢 娟 0731-22866566-7385

监督机构: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

电 话: 0731-2868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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