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 294979 | 所属地区: | 乐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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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全称: | 沐川县金王寺水库卷桥场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垃圾中转站工程项目 | 所属行业: | |
招标类别: | 施工 | 报名时间: | 2014年07月04日至2014年07月11日 |
沐川县金王寺水库卷桥场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垃圾中转站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 1.1 本招标项目沐川县金王寺水库卷桥场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垃圾中转站工程项目已由沐川县发展改革经济局以沐发改行审【2014】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沐川县金王寺水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沐川县金王寺水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沐川县发展改革经济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沐发改行审【2014】14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沐川县幸福乡杨柳村2组; 2.2工程规模:新建1个日处理2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和日转运量3.12吨的地埋式垃圾中转站;建设内容:新建值班室、截污干管,购置安装污水设备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3计划工期:6个月;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表达全部内容;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1-2013)至少完成过2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3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3)资质证书副本;
-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7月04日 00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4年07月11日 23点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元
- 4.3 招标人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7月25日 10点30分,地点为乐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四楼招投标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原乐山市房地产管理局)。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沐川县金王寺水库有限公司 地 址: 沐川县幸福乡杨柳村2组 邮 编: /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552036219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7号银丰商务楼10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任先生 电 话: 0833-2413353 传 真: 0833-2413353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