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忠县任家镇供水工程 已由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忠发改基 [2014]192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级补助资金 ,招标人 忠县任家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忠县任家镇供水工程
2.2 建设地点: 忠县任家镇场镇。
2.3 工程规模和要求 : 新建取水坝 1 座,穿孔旋流絮凝斜管沉淀池 1 口,抽水站 1 座(含闸阀井 33 个,标志柱 20 根、标志砖 38 块),综合楼 90.79 平方米,管理房 35.28 平方米,进厂公路 1 条 30 米,引供水管网 1 套(暗敷管网总长度 16750 米),整修清水池 2 口,整治原任家场镇水厂厂区环境。
2.4 工程总投资:约 221 万( PE 管材及配件材料费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之内)。
2.5 计划工期 : 150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2 重庆市外地企业参加投标,须满足渝建发〔2011〕130号文件规定,即必须在重庆市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具备有效的工商、税务相应证件以及入渝登记备案证,且项目拟派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1日起在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 www.z xggzy.cn)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 www.z xggzy.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24日10时, 地点为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忠县忠州镇大桥路10号附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忠县任家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忠县任家镇 |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3号财富汇26楼 |
邮编:404300 |
邮编: 401122 |
联系人: 周老师 |
联系人 :刘老师 |
电话: 13594761831 |
电话:023- 63210722 |
传真:023-54890101 |
传真: 023-63210722-801 |
2014 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