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污水处理三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 369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顺市污水处理三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黔发改环资【 2014 】613 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安顺市供水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自筹和银行贷款 (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规模5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一座,使马判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扩建成10万立方米/日,使安顺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总规模达到11.8万立方米/日,其中:预处理系统和生物处理系统按照日处理规模5万立方米/日设计,污泥系统和消毒系统按照日处理规模10万立方米/日设计。
2.2招标范围:完成整个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
2.3设计周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条件。近三年企业已完成类似业绩 1个 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的企业 .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是具备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近三年类似业绩 1个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至 2014 年 7 月 7 日 (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9时至17 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5号)持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报名资料一式两份。 温馨提示:鉴于金融机构下班时间为 17 时,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完成缴费手续,建议投标人妥善安排报名及缴费时间,避免出现因手续不完善而不能报名的情况。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7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5号)(详细地址)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 7月 24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 15 号)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及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 (或贵州商报)上发布。
9.其他:
9.1报名时提供的委托书须按我中心模板填写(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模板),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否则我中心不予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相关事宜,请点击我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
9.2本次招标未中标单位无设计补偿金。
9.3根据业主提供规划设计条件,由投标申请人进行外业测量,自行提供设计方案进行投标。
9.4由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前期已开展了部分设计调查工作,投标单位中标后须与前期设计部门作好相关协调工作,详细情况报名前必须电话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便了解该项目的其他详细情况及要求。
9.5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的方案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核准,并自行处理相关报批手续。
9.6鉴于项目的紧迫性,中标单位在法定时间内必须和招标人签订合同,且必须保证在要求的工期内完成设计任务,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安顺市供水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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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顺市 | 地址: | 贵阳市延安中路 1 号振华科技大厦 A 栋 19 楼 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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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邮编: | 550001 | |
联系人: | 杨德忠 | 联系人: | 史长福 |
电话: | 18685397838 | 电话: | 0851-6500851 |
传真: | 传真: | 0851-6500813-83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2014年 7月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