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陵市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鲁发改投资【2012】9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陵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乐陵市城区及服务乡镇(乐陵市城区、化楼镇、铁营镇、黄夹镇、丁坞镇、西段乡)。
规 模:本次招标乐陵市城区及各乡镇建筑面积
1 、 城区 占地 1200 平方米 建筑面积 216 平方米
2 、化楼镇 占地 1150 平方米 建筑面积 216 平方米
3 、铁营镇 占地 960 平方米 建筑面积 216 平方米
4 、黄夹镇 占地 1128 平方米 建筑面积 216 平方米
5 、丁坞镇 占地 1008 平方米 建筑面积 216 平方米
6 、西段乡 占地 1200 平方米 建筑面积 216 平方米
计划工期: 2014 年 10 月底
监理范围:乐陵市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转运站(二期)工程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各项工程施工及保修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的 项目总监应具备房屋建筑专业或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 。
3.2 外(省)市监理企业进(德)备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20日至2014年6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乐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节假日除外)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供如下证明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叁套:(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企业组织代码证副本;(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6)拟参加本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身份证;(7)外(省)市监理企业进(德)备案;(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合格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递交地点:乐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乐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陵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处理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1号13层
邮 编:253600 邮编:250000
联 系 人:徐玉柱 联系 人: 耿慧超
电 话:0534-2113116 电话:0531-86989369 13793196738
传 真: 传真:0531-8698936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sdyg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