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湘市羊楼司镇污水处理厂BOT及管网配套工程招标项目已由 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招[2014]9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标人,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临湘市羊楼司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营运-移交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湘市羊楼司镇污水处理厂BOT及管网配套工程招标项目
2.2 建设地点:临湘市羊楼司镇;
2.3 规模:规划污水处理厂的日处理规模为1.0万m3。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纳污区域内相应的干管和支管的建设,管道总长为22.025KM。其中,管径D1000-1600长3.35公里,管径D800-900长2.67公里,管径D700长0.26公里,管径D600长6.35公里,管径D500长3.89公里,管径D400长5.01公里,管径D300长0.50公里,检查井560个。
2.4 招标范围:临湘市羊楼司镇污水厂及其配套管网。选择项目实施人负责筹集本工程所需资金,对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采购、运营、维护和债务偿还,临湘市羊楼司镇人民政府依法授予项目公司(法人)30年的特许经营权(污水厂部分),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法人)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投资回报率作为项目的投资回报,风险由中标人承担。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移交给临湘市羊楼司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污水处理费用必须以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核定的价格为收费依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有效,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3.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3投标人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建设能力,能提供初步融资方案;有足够用于拆迁安置补偿的资金和建设资本金储备。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从2011年1月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等(提供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贷款的相关证明原件供查验,成立时间在2011年1月以后的,提供从成立日期开始的相关证明材料),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4投标人近5年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60个月内)独立承担过1个或1个以上1万吨/日(或以上规模)污水处理BOT业绩(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5运营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者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近5年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60个月内)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1万吨/日(或以上规模)污水处理BOT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甲方证明原件作为补充资料;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6投资人中标后按规定程序依法招标选择具有相应级别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无其它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从投标人帐户预付投标保证金至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账号上,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从2014 年6月4日至 2014年6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 时至 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3 时至 5 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介绍信(日期必须是公告发出之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为有效期)到我公司报名(临湘市建设局一楼103室),并按代理公司通知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上证件需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料留存。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初步设计说明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 。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将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将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年6月24日15时00分,地点为 临湘市人民政府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临湘市建设局三楼)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8.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湘市羊楼司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临湘市
联 系 人:钟三军 电 话:13974045439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湘市建设局一楼103室
联 系 人: 陈素惠
电 话: 0730-3769877 13974088537